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进各行业、公共机构和居民节约用水,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企业、单位、居民小区为主体,切实提高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用水效率,树立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以点带面,大力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
二、创建范围
重点用水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具体创建名单附后(详见附件1)。
三、创建标准
各企业对照《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开展创建工作,单位对照《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或《服务业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GB/T 26922)开展创建工作,居民小区对照《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GB/T 26928)开展创建工作。
四、申报及审查程序
1、申报
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编写节水载体创建报告书,自评得分90分以上的,将创建报告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建设局。
2、评审
市建设局按照创建标准对申报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组织评审。
3、授予称号
经评审合格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正式授予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称号,并推荐申报福建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并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配合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附件2)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需了解有关情况可登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fzjw.fuzhou.gov.cn/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信息内容。
2、供水企业应提供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近三年水量数据,加强计费水表的统一管理和维护,更好地为用水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便利。
专此
附件:1.福州市2020年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名单
2.配合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有关事项
3.节水型企业报告书范本
4.节水型单位报告书范本
5.服务业节水型单位报告书范本
6.节水型居民小区报告书范本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林楚,联系电话:1865099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