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依据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工信部联科〔2018239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条件 

  工业企业知识产杈运用试点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3.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4.鼓励推荐已获得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称号的企业。 

  二、推荐流程 

  (一)企业应于1026日前通过线上申报系统网址www.miit-ipr.com系统操作手册请于注册后下载进行申报,企业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情况、完成自评估导出、打印申报书并签字盖章报送长乐区工信局。 

  申报企业20201020日前将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光盘一并报送至长乐区工信局。 

    

  联系人:林伟应,陈凌岚,吴国君 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 38932700@qq.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