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年,为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结合福州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实际,拟组织实施一批福州市级工业重点项目。现就做好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对全市及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投资、节能减排有带动作用。
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
3.已列入2020年工业重点项目、2021年仍继续建设的项目,须结转申报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
4.欲申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须列入市级工业重点项目;
5.申报的项目要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入统。
二、申报类别
1.投产项目。即2021年可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
2.在建项目。即至2020年底已正式动工建设,尚未建成投产,2021年续建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即至2020年底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计划于2021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4.前期项目。即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争取2021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所涉及内容均以备案或核准文件内容为准);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除前期项目外,均应提供有关管理部门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期应包含2021年)。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至我局,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档发至相关联系人。
同时,申报企业于2020年11月10日前登录“福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工业重点项目系统”,网址:http://120.40.102.240:9100/),注册帐号(结转项目可不必重新注册)、填写企业表(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项目表(须上传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扫描件),必须与纸质填报信息一致。
2.收件截止后,将对未按要求填报、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暂缓审核,或暂不列入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
五、其他
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将实行滚动更新管理,企业有申报需求、有增列的新生成项目、需调整的项目情况应于2021年3月13日、6月13日、9月13日,报送我局,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人:吴国君、陈凌岚,联系电话:28817899,林伟应,联系电话:13405993443,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福州市2021年工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