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实施“百项千亿”工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榕政综〔2020〕95号),现将2021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技改项目2020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的工业企业;

 

  2.备案(核准)的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即非“新建”类);

 

  3.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已享受市技改基金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技术改造投资补助

 

  6.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复印件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打印在一张A3纸上(一式五份,加公章)。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以发票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2.项目申报单位除递交纸质材料外,须登录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填报。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3.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查,于4月1524时前完成惠企系统要求的申报工作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伟应,陈凌岚,陈颖 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 38932700@qq.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2021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2021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