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的通知》(闽科成函〔2021〕29号)(详见附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8月15日前,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将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并提醒其上网审核、推荐。
  二、推荐时间: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应对辖区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于2021年8月17日前在线提交至我局。
  三、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福州市科技局成果处  郑荣火 
  电话:83322832  13809512823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的通知》(闽科成函〔2021〕29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