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3号)要求,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本次遴选的团队,其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向辖区工信部门申报,区工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11份、电子版光盘6份)。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
2.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团队领军人才及所有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胞通行证),最高学历学位,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学术成果(包括代表性论文论著、发明专利证书等),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等;
(2)企业营业执照,领军人才(或团队)占企业股份的证明材料(如股权构成材料等),研发项目已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在填报材料时,须明确团队名称、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和企业对团队的支持措施等相关信息。
(二)申报团队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全部追回。
(三)请各企业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处,逾期不再收件。
联系人:林伟应、陈凌岚、陈颖,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38932700@qq.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9楼905。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
2.福建省第二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3.政策条款释义及有关说明
4.福建省第二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