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技术〔2021〕12号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1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1〕6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1年度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做好辖区内已是省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评价表的报送,于3月25日前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评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技术处邮箱:jsjbc2013@163.com。

  二、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正式行文并附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一式二份),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各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0日、6月10日、8月10、10月10日。

  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   联系电话:83258376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1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1〕64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