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实施“百项千亿”工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榕政综〔202095号)现将2021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技改项目2020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投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缴税关系在福州市的工业企业;

 

2.备案(核准)的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即非“新建”);

 

3.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已享受市技改基金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技术改造投资补助

 

6.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及县(市)区信部门骑缝章。复印件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不含县区所需份数)打印在一张A3纸上。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以发票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申报材料做到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2.项目申报单位除递交纸质材料外,须登录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填报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3.项目所在地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并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备查,以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4.项目所在地信、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同时登录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42324时前完成惠企系统要求的申报工作,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市财政局(申报文件一式两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1.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