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
根据2020年市级外贸政策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福州市商协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协会:
(一)依法在我市注册;
(二)在服务我市外贸发展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三)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信用福州”黑名单,积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调查研究、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
二、扶持方向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协助商务部门开展我市外贸促进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例如展会活动组织、孵化培育外贸企业、推动异地货源回流、帮助引进根植性强的外贸企业、协助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等;代表行业协调对接商务、海关、税务、外管、信保、金融机构等,反映和帮助协调行业或企业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贸易环境。2020年帮助外贸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的具体案例不少于2件。
(二)服务我市外贸企业。开展外贸相关政策的宣讲培训;开展贸易对接和促进活动,帮扶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扩大经营规模;主动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需求信息、贸易风险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经贸摩擦;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劳务中介、人才培养等服务。2020年主办或承办的外贸相关的政策宣讲、培训辅导等不少于2场,开展的贸易对接或促进活动不少于2场。
(三)协助转型升级。及时反馈我市重点企业动态,提供言之有物的行业分析研究、发展预判等;促进行业自律经营,规范行业内部竞争行为,提高同业向心力,带动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品牌培育、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制定行业标准,提升行业竞争力等。2020年行业分析或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均不少于2500字)。
三、申报材料
(一)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附件1)
(二)2020年度商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三)批准成立的批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含2020年的年检情况)。
(四)工作材料汇总
1.2020年商协会工作总结(不超过2500字)
2.商协会我市主要外贸会员情况表(附件3)
3.商协会开展的与促进我市外贸发展有关工作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
(五)信用承诺书(范本见附件5)
四、申报要求
县级商协会由所在县区商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商务局,省、市级商协会直报市商务局。
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纸质材料市级一份,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并制作封面、编写目录、加注页码。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自申报通知印发之日起10日内。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打包发送至市商务局邮箱:fzswwm@163.com。电话:0591-83213017。
特此通知
附件: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