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1〕212号)精神,请你们按省工信厅要求,组织辖区内已获省工信厅、财政厅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详见附件),按自愿原则组织企业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5月26日前直接报送市工信局企业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余孔明,电话:83258367,邮箱2443149372@qq.com。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1〕213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