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会〔2020〕5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
部、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
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总会计师及
其后备人才队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
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财会
〔2016〕3号)精神,决定启动 2020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
师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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