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我局拟开展福州市长乐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工作内容 

 

1)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收集经济社会、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流域规划》所需相关数据。其中,水环境部分主要收集“十三五”时期数据,水生态、水资源应收集更长时间序列数据;全面梳理社会经济、水环境质量现状、生态流量状况、水生态状况、污染排放现状,分析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2)“十三五”相关规划实施效果评估

 

开展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规划或“水十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等国家政策或规划、行动实施情况评估,重点评估规划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成效与存在差距。

 

结合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充分依托已开展工作形成的成果,开展饮用水水源、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风险、水环境监测、水生态环境管理现状调查。

 

3)构建流域分区管理体系

 

根据区域污染特征、生态特征、行政区划、流域汇水等因素,从污染减排、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风险防范等方面,在全省流域单元划分的框架下,细化构建长乐区“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水环境管理分区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流域特定水环境问题(如氨氮、总磷、溶解氧等超标等),提出针对性任务措施。

 

4)识别主要问题

 

收集2015-2020年(共6年)时间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基础数据,在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数据分析基础上,开展区域污染发展趋势研判,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补充监测等方式,形成由水环境控制单元-问题-成因形成的问题清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水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分析评价长乐区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湖泊水库和小流域等水环境质量、水资源和水生态现状和变化趋势,结合污染源、水生态环境敏感区、重要生态空间,明确水生态环境环境现状分区特征。

 

2)水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根据水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结果,以群众身边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从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风险等4个方面梳理问题清单,主要包括水质未稳定达标水体、黑臭水体、生态流量不足、湖库富营养化、重金属风险等方面。

 

3)水生态环境问题成因研判。深入分析水生态环境现状与相关要求、标准的差距,深入分析水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强化规划编制部门与县区涉及资料收集部门的联动,以现场踏勘为主,通过调研、座谈、补充监测等辅助方式,共同研究确定控制单元水环境问题清单。

 

5)主要任务和工程项目

 

针对各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初步提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差异化任务要求。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5大类任务,初步征集长乐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项目内容、实施期限、投资、主管部门等信息。再根据问题清单,优化工程项目。

 

6)制定政策措施

 

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从组织领导、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等方面建立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环保类(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环保规划编制)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方应于2021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16:3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318室,联系人:卓先生,联系方式:0591-28830077。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