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榕装备工信〔2021〕35号)要求,为做好《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征集条件

 

  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应为2019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

 

  (二)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

 

  (三)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轻工机械、环保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新能源相关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装备产品申报列入《指导目录》。

 

  二、工作要求

 

  1.《指导目录》将是2021年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重要依据,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生产企业方可申请省首台(套)认定。请各相关企业按时按要求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及汇总表(附件1、2),提供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

 

  2.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4份及电子版(PDF+WORD文档)请于4月12日前报送我局报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林伟应,陈凌岚,陈颖 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 38932700@qq.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

 

        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

 

        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