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市直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及《教师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三门公需课培训。现将有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培训课程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学时。参考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 5月第1版)。
2. 培训课程二: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提升,30学时。参考教材《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8年 5月第1版)。
3. 培训课程三:教师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2019-2020学年教师公需课),30学时。
二、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络或者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网络培训:登陆“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教育服务平台”(http://fzrs.fjlearning.com)参与培训。
2.集中培训:采用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及考试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考试合格后,由我市继续教育基地出具公共课学时证明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开展公共课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继续教育的组织领导工作,保证公共课培训落到实处。
2. 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执行,禁止乱收费。
3.公共课培训结束,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
联 系 人:蔡维维,陈菁
联系电话:83377105、83308289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