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1〕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工信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市范围内,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工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是否涉黑待各县区汇总上报后由市工信局统一向市公安局核查。由于2020年疫情原因,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作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备条件,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2.申报企业必须先通过“福企网”申请列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填报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向属地县(市)区工信局报送申报材料。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等《办法》第四条第二款“限制条件”规定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3.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再加盖骑缝章。并于6月2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将申报企业汇总表、申报企业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县(市)区工信局推荐文件上报市工信局企业处。电子文档由各县(市)区工信局集中汇总上报(仅提交推荐文件、申报企业汇总表、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书的电子版,企业的其他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企业处:余孔明 ; 电话:83258367;
陈艳玲、吴凡;电话:83513007
电子邮箱:2443149372@qq.com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中小〔2021〕201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