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晋安区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榕晋委办[2020]1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助力乡村振兴。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晋安区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附后),现予以印发,请相关单位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