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现将《2019年设施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扶持项目。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7日
2019年设施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设施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2号)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市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扶持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水果、茶叶和蔬菜三大主导产业,通过项目建设建立一批水果、茶叶和蔬菜等优势主导产业示范基地。
二、资金使用方向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路沟渠、灌溉设施、电力设施等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列入补助的项目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建设并开支的项目。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补助标准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于11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申报文本、实施点布局图、项目建设前后照片(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提供建设后照片和能证明2020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承包合同、无重复申报的承诺书以及其它必要附件。
2.项目立项。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请行业专家对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筛选扶持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批复。
3.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项目验收材料: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小结、建设前、中、后照片(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提供建设后照片和能证明2020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佐证材料)、项目专账(含对公账户转账凭证、不低于补助资金的正式税务发票、建设合同)、财务审计报告和无重复申报承诺书。市农业农村局于10个工作日内聘请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4.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5.要求。经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将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如因故确需调整的,须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
6.联系人:潘建文、陈乃炎;电话:85215226、85266783;电子邮箱:xccyfzk1613@163.com。联系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