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21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5号)(附件1)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三)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它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四)用户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
市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91-8331460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0591-87546724、8761402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咨询电话:010-58934169;技术咨询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专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5号)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
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