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0〕26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见附件),有意愿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的于6月22日下班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局,推荐名额不超过1家。
二、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见附件)。
三、经工信厅审核通过企业须及时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推荐表》及有关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寄至省工信厅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应、陈凌岚,联系电话:28817899。区纪委驻局纪检组监督电话:陈学建:15959035156,0591一22052566。
附件:1.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