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分级入库培育的通知》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1〕28号)要求,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自主创新成效明显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滚动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 

 

  1.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2.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 

 

  3.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2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6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20人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4.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 

 

  1.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或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50万元(农产品加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低于4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 

 

  (三)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 

 

  1. 规上工业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  

 

  3. 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 

 

  二、入库管理 

 

  (一)加强动态管理。入库培育企业名单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创新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2020年,经共同培育、指导、提升,第一批省级培育名单有20家企业通过认定成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剩余32家企业由各地工信部门根据上年度创建情况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继续滚动入库进行培育。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优先推荐申报2021年各级别企业技术中心。 

 

  (二)加强运行监测。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各级工信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摸清现有各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情况,重点是掌握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研发投入产出、行业技术带动作用等情况,了解企业研发的主打产品或新产品,了解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水平,针对创新发展的薄弱环节,指导、帮扶企业精准提升。 

 

  (三)加强培育提升。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加强诊断辅导,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重点提升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工艺设计和改进能力、成果吸收和转化能力。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活动,指导企业对标加强技术中心建设,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有序开展标准制修订、质量品牌建设等。 

 

  (四)加强政策扶持。省工信厅每年安排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奖励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入库企业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质量标杆项目和省级重点新产品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及平台升级、创新项目开发、研发设备投入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于6月8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档)、《企业技术中心及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提交电子档即可)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联系人:陈颖,电话:28817899,邮箱: clqgxj_tp@163.com。

 

    

  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

 

       2.企业技术中心及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