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投资〔2021〕70号)要求,现就2021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项目2020年度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设备投资额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以已付款的正式发票凭证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纳税关系在福州市。
2.项目已列入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龙头企业需是列入省工信厅2021年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
3.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
4.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
5.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6.在项目建设期内,2020年度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7.已享受2021年市技改投资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2)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及骑缝章。所有申报材料(一式5份),以A3纸张打印(打印纸一张纸上),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只需电子文档即可。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报;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2.截止时间:惠企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24:00,纸质材料和PDF文档收件时间为2021年8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请省技改专项补助的项目,需对接省专项贴息政策,按“就高不叠加”原则予以安排。
联系人:陈博伟、陈颖,联系电话:28817899,邮箱:clqgxj_tp@163.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22052566。
附件:1.2021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2021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