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福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报送方式
请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于5月6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推荐文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林仁平0591-83653625
邮 箱: jxwxxh@126.com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