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运行〔2020〕24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9〕52号)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中标奖励项目

  1.申报企业条件(须同时符合,下同)

  (1)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市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申请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参与本省其他地市或省外(不含国外、境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3)企业中标合同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2019年底前实际履行合同收入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若项目所需资金超出本年预算,市级专项无法调剂安排时,则按实际履行率从高到低选优兑现)。

  2.奖励标准

  按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3.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中标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1);

  (4)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项目中标合同(复印件);

  (6)收到货款银行转账等相关凭证(复印件);

  (7)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支持市行业协会等机构举办“手拉手”、促销活动项目

  1.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举办全市性、行业性的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且参会企业达30家以上的,每场次给予牵头组织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填写的(附件2);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组织活动方案报告文件、活动通知、推介对接具体内容材料;

  (5)参会企业代表签到单及其联系方式;

  (6)活动现场照片;

  (7)信用承诺书(附件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魏秀宇   83213057

  市财政局        林  茂   87116650

  二、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登陆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文档一致,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及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对未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电子文档的项目,按未申报处理,不予奖励。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在网上进行审核合格后,与各县(市)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中标奖励项目由市工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所需奖励资金进行测算,并将奖励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达资金。

  3.中标奖励项目、支持市行业协会等机构举办“手拉手”、促销活动项目按要求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完成设置、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为各县(市)区审核收件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

  附件: 1.中标项目奖励申请表

        2.“手拉手”、促销活动项目奖励申请表

        3.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