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为做好2020年度广播电视工程、新闻及艺术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从事工程、新闻及艺术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相关专业评审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申报人员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报送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评审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填写目录和造册。

  1.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函中应注明申报人员姓名、拟申报职务、是否破格等情况。

  2.申报人近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贴2寸免冠照片,复印无效。该表第2页“学习培训经历”必须填写申报者的学历教育情况,包括学习时间、专业等内容;学历教育属于在职教育的,应在填写中备注教学方式(如: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或中央、省委党校等)。每阶段工作经历时间要连贯,包括临时性和非本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单位或同一单位职务有变动的,应在工作经历中予以体现。不符上述要求的将材料将退回重填,误期自负。

  4.《申报     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1),用A3纸打印,每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5.申报人须提交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现任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任职期间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时须由省、市人事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登记在《证书》上,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方可有效)、岗位培训证书或证明、各类奖状、奖励证书复印件,按顺序分别装订。

  6.《业务工作总结》或《业务自传》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申报初级专业职务的,字数不能少于1500字(统一用仿宋三号字体)。

  7.任现职以来撰写的专业论文复印件。

  8.提供的获奖证书,其获奖作品应符合各职称系列评审实施意见中所列的奖项目录,并署有个人名字。未署有个人名字的集体获奖作品参评无效。

  9.申报材料的具体项目和份数,详见附件2《申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10. 用Excel表格制作的申报人员名册一份。

  以上材料打印(复印)纸除有要求外,其他一律使用A4型纸。

  (二)填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漏项。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由查验部门在复印件上签注“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业绩成果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写出考核推荐意见。

  3.材料分装。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附件2材料清单所列序号排序分别合成装订。每袋材料封面均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申报专业职务和袋内材料清单。

  各单位在报送《评审人员名册》时,须按评审的系列分类汇总后,录入数据光盘上报(用EXCEL系统导入)。“获奖情况”栏中录入的获奖内容,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作品。

  4.推荐材料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的《简明表》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请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群众无异议,符合申报××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5.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4月1日前。

  三、其他事项

  1.《东南传播》《福建新闻界》《传媒天地》等视同为CN刊号刊物。

  2.所有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按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免交评审费。

  4.附件在省广播电视局官网“人事服务—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附件:1.《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2.《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名册》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8日

  (联系人:人事处陈枝章,联系电话:0591—88116571)  

  抄送:省职改办,省宣干部处,省工信委职改办,省文旅厅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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