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自贸区经发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海外社团协会、人才中介机构、市人才发展集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一、申报对象
为构建覆盖 “一带一路”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海外引才网络,加强我市与海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我市将依托海外华人专家组织、行业协会或联盟、留学人员社团组织、国际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实体机构等有关机构设立一批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海外科技合作联络站)。
二、申报要求
各海外社团等有关机构按照《福州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榕科[2020]11号)规定条件申报。经评估和研究确认后,新认定的联络处与我市签订《福州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海外科技合作联络站)合作协议书》,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全市资源共享,协助我市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才引智工作和科技交流合作。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的单位(机构)下载《福州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榕科[2020]11号,附件1),并认真填报《福州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海外科技合作联络站)申请表》(附件2),按照表格要求附上社团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扫描件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附件请登录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下载)。
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至福州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单位: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15
联 系 人:郑晓昆、徐叶如
联系电话:0591-83351230
传 真:0591-87114127
电子邮箱:fzaiep@163.com
附件:
1.《福州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榕科[2020]11号)
2.《福州市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海外科技合作联络站)申请表》